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经费保障 切实加强防控经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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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经费保障 切实加强防控经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社〔2023〕16号

各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切实加强防控经费管理的通知》(财办〔2023〕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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